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

笨珍女生过马路被撞死

十三岁女生就这样走了。

肇事男生不过大她两岁。

新闻写的是一件"据了解"的"事实"。

晚上十点还不回家的男生和女生,家长现在是不是应该更加留意了他们的行踪呢?







后续的发展只能说令人很遗憾。。。



正所谓养儿一百,常忧九十九。

孩子不早归,孩子偷窃,孩子学坏,到底是谁的责任?

有钱买不到后悔,

有钱填不满心灵的空虚、寂寞、无助、关心。。。

孩子要的是什么?

他们种种的"变坏"的行为到底是做给谁看的呢?

做为家长的,要好好想想,这么简单的道理,不要老是假装不知道,或不关心,或忽视。

不要让悲剧再次发生,

也不要等到悲剧发生,

才来追究谁的错和责任。

这么小的年龄真的有能力分辨,是、非、对、错吗?



除了肇事少年和受害者的家人,那些目睹整个过程的孩子也需要接受辅导,他们心理上所受到的折磨和煎熬也必然会影响到孩子们往后的生活。甚至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对某些事情会产生反射性的恐懼、恐慌或不知所措。

这是需要关注的。

家长在孩子的成长过程,至,关,重,要。


不是你给了钱,让孩子有舒适的生活,衣食无忧就足夠的。

现在开始,停下脚步,好好和孩子们面对面,好好的聊一聊。



P/S:如果你知道肇事少年和其家长在这次意外中竟然只是最多几万块的罚款,你的心里是什么感受呢?女生这不是枉死了吗?因为这是意外不是谋杀,而且女生还是学生,沒有就业能力,而且少年还未成年。如果女生已就业,那赔偿会以工作的薪水一直算到退休日,这的确是可观的。但沒有就业,就好象在社会沒有什么用。这是我们的法律,听起来很可悲。

少年呢,在几年还是可以考驾照。听起来讽刺。

如果你要让少年一辈子记得这件事,紧记未成年所触犯的法律,并在未来的日子不再犯罪。最好的方法是不断的不时的提醒他,不然的话,他离开了这里,有了新的生活和新的朋友,迟早,他都会忘记,忘记有一个女生因为他的鲁莾驾驶,因为他的犯法,造成一次意外,而失去了生命。

而这个离去的女生,最多只能留在父母兄弟姐妹的心中,然后从每天不断的回忆到,到每月,每年。只是每年必定重重的被纪念一次,伤口也就每一年痛一次,直到渐渐沒有感觉。


虽然觉得很不值得,很气,很不爽。但我们沒有理由去批评別人,也不能以自己的想法去判別人死刑。

如果你是家长,希望你能好好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管他们多难教,都不该找理由。如果他们晚归就给他们一个不得不早回的理由。沒有什么好找借口的,既然要生下他们就有责任让他们好好的成长。不然不如不生。这是每个家长人生的必修课。

而且,现在有多少家长不是到新加坡赚钱养家的。孩子多是爷爷奶奶管。不然就单亲。能夠有双亲待在孩子身边的,太少了。这也是时代的改变和无奈。

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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